福州多名投資者反映,去年他們在一家金店購買了數百萬的金條,還入股開了金店,以為一年后可以拿到約定的收益?傻搅似谙,大家都傻眼了。 金店聲稱購買金條 一年后可賺7%的利息 林先生告訴記者,他經人介紹在臺江區(qū)的“金隆金行”購買金條,看中的不是金子本身的價值,而是金店承諾的利息。 如果購買金條,實物黃金還會給到你。比如說我們簽訂了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了,公司會把你的金條回收回去,并按回購合同里面約定的價格兌付。 記者看到,雖然林先生的金條是在金隆金行的門店購買的,但與他簽訂《銷售合同》和《收購合同》的卻是北京一家金善金美(北京)珠寶有限公司。合同約定,林先生以500元/克購買的金條,公司將在一年后以535元/克的價格回收,按照這一算法,林先生可以獲得7%的收益。 林先生回憶,除了投資金條賺利息之外,經辦人又介紹了另一種賺錢渠道:入股合伙開店。 陸續(xù)有購買了大概七八根吧,就是三十多萬,經辦人就是不停地向我介紹,比如說入股,大家一起合伙開店。 當天來到現場的幾位投資者和林先生一樣,都是正大廣場附近一家珠寶店的合伙人。 投資者 張女士 一個店融資1260萬,招募合伙人有分幾個級別: 180萬“行長”一個 兩名“副行長”,各90萬 三十名30萬的普通股東 組成33個人去簽這份合同;而且還說店里邊所有的水電、房租、人工管理、押金等等七七八八的都由公司來支付,我們只需要去投資。 在張女士等合伙人與深圳今旺年珠寶定制有限公司簽訂的《有限合伙企業(yè)合伙協議》上,除了約定的分紅外,還寫明如果當年收益低于投資金額的10%,甲方深圳今旺年公司將一次性補足10%的收益。 在它的運營中心參加過多次的小型招商會,我的朋友包括我自己投了五六百萬,其中還有金條的一百多萬。 今年4、5月份,幾位投資者購買的金條陸續(xù)到了兌現時間,可等來的卻是對方違約的通知。 投資者 林先生 按照合同約定要把金條寄回北京告訴那邊,鑒定無誤的話,到時候會把款項匯到當時的匯款賬戶,正常情況下差不多七個工作日左右會到賬。三天兩頭都會催,催到后面,電話都接不通了。 記者隨后來到林先生最初買金條的“金隆金行”,但店面已經關門。 記者查詢了《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金隆金行”的工商注冊名為“金。ǜV荩┲閷氂邢薰尽,7月底已經申請注銷,正在進行營業(yè)執(zhí)照作廢聲明。 投資者們說,這家店在經過今年5月份盛大開業(yè)之后,如今也陷入落寞。看到如今的局面,投資者才恍然醒悟。 合同簽署公司在福建有辦公地 但也人去樓空 記者在商業(yè)查詢平臺上了解到,與投資者簽了多份協議的金善金美(北京)珠寶有限公司、深圳今旺年珠寶定制有限公司等企業(yè),均由金隆金行(北京)黃金集團有限公司99%持股。 在投資者們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了金隆金行(北京)黃金集團福建分公司,同樣是大門緊閉,門上還貼著封條。 多地爆出“金隆金行” 投資者拿不回本金利息 記者在網上了解到,今年,遼寧省、山東省等多地均出現投資者在當地的“金隆金行”購買金條,到期后拿不到本金和利息的情況。 記者也撥打了金隆金行(北京)黃金集團有限公司官網的聯系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 投資者向記者出示了一些文件,上面說,今年4月份,移交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擬出資收購“金隆金行”的股權。然而到了7月底,其子公司移交(北京)礦業(yè)有限公司卻又發(fā)布的一則《關于暫停收購金隆金行(北京)黃金集團有限公司股權的聲明》。 移交(北京)礦業(yè)有限公司工作人員 因為原來我們是要收購它,通過調查我們發(fā)現它很多問題,所以我們發(fā)布公告停止收購。你們如果是在金隆金行里面發(fā)生什么糾紛,可以訴諸于法律。 律師:此經營模式 或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法律人士告訴記者,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服務、銷售金融投資產品的,應先辦理前置許可審批后,再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才可以展開相關經營活動。 記者接著來到了福州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反映情況,得知金店一般是從事買賣行為,金融部門不會對其發(fā)放金融業(yè)務的前置審批。 目前多名投資者已經向警方報案。通過這件事,律師也想提醒廣大市民,不要相信有免費的午餐。 對于此事件的后續(xù)發(fā)展,《幫幫團》將持續(xù)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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