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的阿強在《幫幫團》網絡問政微信小程序上反映稱,近期,他從外地準備搬回廈門老宅的時候,發(fā)現老宅不知何時被人上了鎖,由此引發(fā)了一起矛盾糾紛。 阿強:想回到廈門老宅 卻遭到同村村民阻撓 阿強今年57歲,1996年因家中變故,他帶著妻兒隨母親投靠惠安娘家。2023年,在外漂泊多年的阿強,想回廈門居住,并將父親生前的這座房產變更到自己名下,希望翻建老宅,一家老小可以重歸故里?墒遭到同村阿花家的阻撓。 阿強希望阿花歸還這些資產并賠償損失。 阿花:父親被阿強的父親打死了 阿花承認用著阿強家房子二十多年,她稱是因為雙方之間牽扯著一起命案。 阿花 1996年4月27日,當時是因為農田灌溉的事情,我爸跟阿強父母發(fā)生爭執(zhí),阿強的父親用鋤頭把我爸打暈,我爸就趴在水溝那一動不動了。 阿強 他本身喝了酒,然后我老爸看見他打我老媽,去勸架,他就往我老爸胸口打,我老爸用鋤頭打到他的頭,事實上不是那一鋤頭下去就死了,是他本身喝了酒,打完后他倒田里,鼻子卡住死了,鑒定書也是這樣寫的。 阿花表示,當年因為阿強父親的一鋤頭,讓年僅16歲的她與47歲的父親天人兩隔,母親黃阿姨最終一人艱難地撫養(yǎng)著三個未成年子女。阿強的父親雖然被判決無期徒刑,可是對她父親的死亡沒有賠償。所以她家才用了阿強家的地,鎖了阿強家的門。 阿花希望阿強家對她父親的死亡,進行民事賠償。 阿強:父親被判無期徒刑時 糾紛就已了結 阿強認為自己的父親林老伯間接致阿花的父親死亡,已接受法律制裁,并被判處了無期徒刑,此事已經了結。如今父親已去世多年,阿花家再提民事賠償,他不認可。 阿強 1996年我家值錢的東西都賣掉,東借西借湊了12000元給他家,要判之前廈門中級法院叫我去協商,大概再給他們3000元錢判7年,但我們沒有錢,就判了無期徒刑,事情已經處理完了,她這是敲詐。 阿花 12000元是喪葬費,不是補償。 對此,調解小組建議阿強可以酌情考慮給予死者家屬一些補償。經溝通,阿強愿意與阿花家協商補償。雙方都有調解意愿,但因20幾年前的糾紛一直沒有解決,所以在見面的那一刻,都難以克制激動的情緒。阿花家認為阿強的父親給她家?guī)韨]有及時回應。而阿強則認為,那是上一輩的錯誤,不該殃及他,如今還在背井離鄉(xiāng)。 阿花家認為,阿強家一直沒有好的協商態(tài)度。 溝通中,阿花的姐姐拿了手機準備對著阿強拍攝,這舉動惹怒了阿強。 經過勸說,阿玲隨后刪除了錄像。調解小組建議阿強換位思考,給予阿花家一些經濟補償。 阿花:要求阿強補償50萬元 然而,阿花家認為當時信息閉塞,阿花也才十幾歲,不懂得及時提出民事補償,所以現在要求阿強家補償50萬元。 阿強覺得阿花的補償訴求太高。他表示,自己日常在工地搬磚,收入微薄,只能補償阿花家七八千元。 但阿花表示,阿強的田地被征遷了,應該有經濟基礎。 對此,調解小組認為,雖然阿強有征地補償款,但實際是其父輩造成的傷害,雖然阿花家有寫過民事追償訴狀,但至今未收到法院關于賠償金額的具體判決,且已過追訴期。建議阿花家從實際出發(fā),考慮當前情形下的可行解決方案。 阿花家愿意降低訴求。然而,阿強堅持只支付幾千元給對方。 一番溝通之下,阿強表示愿意再繼續(xù)考慮。但因自身經濟條件有限,他一時無法做出決定。 調解小組希望在司法所的調解下,阿強和阿花兩家能夠放下積怨,坦誠溝通,別讓這20多年的前的命案“枷鎖”,再困擾著兩家一代又一代人。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