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頭盔騎車被撞,索賠13萬元
法院:未依規(guī)佩戴頭盔
擴大損害后果
“一盔一帶”,安全常在
研究表明,交通事故發(fā)生時,頭部容易出現(xiàn)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等傷情危及生命,而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沖、減震的保護作用,可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2020年4月,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耙豢粠А奔磁宕靼踩^盔與系安全帶。近年來,全國各地出臺不同政策和法規(guī),推動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汽車駕乘人員規(guī)范使用安全頭盔、安全帶,養(yǎng)成安全出行習慣,提升安全防護水平。
《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辦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駕乘人員應規(guī)范佩戴安全頭盔,違反此規(guī)定將被處以警告或罰款。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的義務,也是保護自身安全的必要措施。對于本案來說,未佩戴安全頭盔雖不是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但不代表駕駛人對損害后果的承擔享有“豁免權”。
“一盔一帶”,安全常在!希望廣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能夠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告別交通出行陋習,自覺遵守各地交通法律法規(guī),讓戴牢安全頭盔成為習慣。
法條鏈接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第十九條
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除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道路通行規(guī)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夜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開啟前燈和后燈;
(二)不得實施瀏覽電子設備、以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三)駕乘人員規(guī)范佩戴安全頭盔;
(四)在指定位置懸掛合法有效的號牌;
(五)不得駕駛拼裝、改裝、加裝或者變造、偽造整車編碼的電動自行車。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