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的王女士七年前迎來了自己的第二春,沒想到第二任丈夫因病去世,這段時間,一家人卻因為遺產(chǎn)繼承問題產(chǎn)生了糾紛。
王女士今年69歲,20多年前老伴去世后一直單身,直到2017年11月,她通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了第二任丈夫陳先生。
王女士 當事人:他就要想見面,(當時)通過婚介看了我的照片了,比我大12歲,他說大姑娘三姑娘同意讓他再找一個,(當時)我在公園唱歌,他每天追到那兒,他也唱。起初,王女士覺得自己和陳先生不太合適,后來經(jīng)過相處,王女士家人也對陳先生比較滿意。

王女士 當事人:就這樣我們就同居了,同居一年以后,2018年10月29日領的證。2019年陳先生因為肺炎住了院,也是在那個時候王女士第一次見到了陳先生的女兒們。

王女士 當事人:第一次見面老三就瞪了我兩眼,后來第一次住院(的時候) 我這才知道,三個女兒都不同意,不知道我們領證。
之后兩個人因為瑣事鬧了矛盾,陳先生就被女兒接走了,兩個人半年沒有見面。
王女士 當事人:每天來公園找我, 他自己不想做飯,這就每天哭得 男人一哭我就心軟的,后來就勸得又和好了。

2023年9月份陳先生被查出肺癌晚期,在這之后兩人又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因為陳先生的女兒反對,之后就和王女士發(fā)生了矛盾,隨即陳先生被女兒接回了家,兩人再次斷了聯(lián)系。
王女士 當事人:畢竟過了這么多年了,沒有離婚,我說去看看,鄰居說 死了一個多月了,這我才知道,她們也沒告訴我。知道陳先生去世后,王女士就遺產(chǎn)問題向轄區(qū)法律援助中心進行了咨詢。

王女士 當事人:打聽說是我是第一繼承人,應該有(遺產(chǎn))這筆錢,得知(有)喪葬費8000多元,撫恤金三萬多元,訴求就是把我應該得到的還給我。王女士說,陳先生有兩套房和存款屬于婚前財產(chǎn),在他去世前已經(jīng)分給了女兒們,但現(xiàn)在自己就想拿到本該屬于她的那一份。那王女士所說的是事實嗎?隨后記者聯(lián)系了陳先生的女兒。
陳先生 女兒:我們讓她攪得 生活也夠麻煩了,當初跟我父親結(jié)婚的事兒,我們都不知道, 偷偷領地結(jié)婚證,也沒跟我們姊妹任何人商量過,最后我父親病重的時候,都是我們姊妹三個全權(照顧),一直到老人養(yǎng)老送終,她都根本管都沒管,最后還扯出這么多事兒來,我父親都走了快一年了,揪著沒完沒了的, 看法院后來怎么判,我們也按流程走。對此,記者也咨詢了律師,按照律師的說法,根據(jù)《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雙方之間互相負有撫養(yǎng)義務,同時對各自財產(chǎn)有繼承權。老人去世后合法妻子有權力對財產(chǎn)進行繼承,但需要舉證對方是留有遺產(chǎn)的,同時針對喪葬費和撫恤金也有相應的司法解釋。

艾國平 律師:關于老人去世之后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 其第一順序繼承人 是有權力進行分配的,喪葬費是用在安葬過程中所使用的費用,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撫恤金應該分配給生前與之生活在一起或者靠其撫養(yǎng),感情比較密切親人進行合理分配,老太太有沒有權力享有撫恤金,要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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