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3 月初,北京消費者王先生在紅星美凱龍北四環(huán)店的一家格力空調授權店花費 1 萬元購買了三臺壁掛式空調。因處于裝修階段,他沒有要求立即送貨,商家當時承諾,安裝時若空調降價,可選擇退差價或退貨。 5 月,王先生在網上發(fā)現所購空調已降價,便聯系商家協商退差價,卻遭到拒絕。無奈之下,王先生提出退貨,商家表示同意。6 月 1 日,王先生交回合同,對方稱 7-15 天內完成退款。 消費者所購空調/消費者供 可15 天過去后,退款并沒有到賬。6 月底,王先生再次聯系商家,對方以 “應收款還沒到賬” 為由讓其再等等,此后退款事宜便無進展。更讓王先生焦急的是,他后來得知店鋪已轉讓,雖能聯系到原經銷商,但對方稱自己資金鏈已斷裂,無力退款。 原經銷商的回應
消費者王先生表示,因為信任,自己 6 月份就把合同交給了原經銷商,當時對方承諾 15 天左右退款,但并未兌現。6 月底到 7 月初,他曾多次聯系原經銷商,但對方始終推三阻四,沒有落實退款事宜,他質疑對方到底是否有明確的退款計劃。
雙方購銷合同并明確退款時間/消費者供
對此,原經銷商史先生表示,目前自己確實遇到了資金問題,正在追討自己的欠款。他和合伙人也已將老家房子抵押,新經銷商在接手后會處理退款。針對多次拖延退款,史先生表示,之前想在老家當地抵押,但金額太少,隨后才打算過戶給新經銷商并由其處理。近期剛把賬攏完,這兩天就準備簽協議。
授權資質時間線成謎
目前,原經銷商史先生并沒有完全失聯,并已配合消費者留存相關證據。但王先生認為,在此次事件中,卻暴露了不少品牌管理問題。
王先生稱,自己當初選擇在該店購買,是因為認準格力品牌且相信店鋪有授權。但他后期維權時到店,卻發(fā)現已換了人,新經銷商告訴他,格力已不授權給原經銷商,所以不負責之前的退款事宜。
隨后,王先生多次聯系格力官方,其北京售后最初來電稱格力公司會負責。一段時間后,售后又告知他,因該商戶資金鏈斷裂,已不給予授權。但 8 月王先生再次聯系時,得到的回復卻是該店在他購買前就已不是授權店。
出現問題前店鋪實景,授權證明充分|消費者供
格力官方的回應
為了解事情全貌,“問北京”記者陪同王先生再次撥通了格力售后的電話。格力方面回應說,關于款項問題,北京公司正在推進,相關負責人已給原經銷商法人打過電話,讓其優(yōu)先處理,建議王先生再等等,格力公司也已起訴該企業(yè)。
王先生質疑說,上個月就說等待,等到底卻沒有結果。起訴是另一回事,但原經銷商曾是格力官方授權商,格力應承擔責任并墊付退款。
原經銷商出現資金問題后,店鋪實景|消費者提供
對此,格力北京分公司工作人員回應稱,經與專員確認,該單位因 2024 年的一起事件已被取消銷售資質,可能是紅星美凱龍未核驗其資質。在常規(guī)情況下消費者應把錢交給紅星美凱龍,不清楚王先生為何直接交給店家。目前格力正通過法律途徑讓執(zhí)法部門強制對方解決問題,因未收到王先生的錢,因此格力無法直接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一年前已取消資質,但原經銷商依舊有貨的質疑。格力方面表示,這可能是經銷商私自串貨導致。
格力售后人員:因為你本身您的錢也沒直接交給格力對吧?
消費者王先生:您要買一個格力空調,您是上珠海交去嗎?因為我買的是格力,他就是格力的授權商,授權商的錢不也要交到格力嗎?
格力售后人員:本身它是一個獨立的一個運營企業(yè),是有國家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再一個在常規(guī)情況下,您在紅星美凱龍去購買這個貨品的時候,這個錢應該是交給紅星美凱龍那邊,所以不知道您這錢為什么是直接給了經銷商。
店鋪目前狀態(tài)|記者 攝
面對格力的解釋,紅星美凱龍回應
針對格力的回應,“問北京”記者又以消費者身份向紅星美凱龍方面進行了詢問,紅星美凱龍北四環(huán)店工作人員表示,該店鋪的經營授權其實源于多層承接關系:原店鋪經營者史先生的授權來自北京森樂恒興電器銷售有限公司(簡稱 “森樂家電”),而森樂家電才是格力的簽約承接商,持有格力的正式授權書。不過森樂家電對史先生的授權也具備相應文件,因此兩級經銷商都具備在賣場內開店經營的資質。
對于格力方面授權信息的變動,紅星美凱龍表示,在問題出現前,從未收到過相關方的任何通知。截至目前,對方提供的授權文件在形式上也沒有問題。紅星美凱龍還提到,當前森樂家電已接手店鋪運營相關事宜。
賣場一樓收銀臺|記者 攝
作為知名家居業(yè)賣場,紅星美凱龍實行統(tǒng)一收銀服務,以此防止商家出現卷款跑路現象。不過記者實地走訪時發(fā)現,賣場在重點點位針對統(tǒng)一收銀的宣傳不足,難以提醒消費者及時對商家“私收銀”進行拒絕。
此外,對于私自收銀的原因,有商家向記者解釋說,“我們先收完了,晚上統(tǒng)一去結賬,這樣大家都方便”。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賣場在收銀管理上存在漏洞。
賣場內景|記者 攝
多方責任該如何界定?律師做出解讀
北京市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裘葉認為,此案中最直接的責任方當屬涉事商家。從消費者權利義務角度來看,消費者在買賣合同中已履行付款義務,其主要權利應包括接收貨物及享受廠家、商家提供的售后服務。而該商家此前作出的口頭承諾未能兌現,導致消費者陷入 “付了錢卻未收到貨、也無法退款” 的困境,顯然需承擔主要責任。
同時,案件中暴露出的資質問題也反映出品牌方在授權管理上存在疏漏。品牌方稱消費者形成買賣關系前,涉事商家已不具備銷售該品牌商品的資質,但目前并無證據顯示品牌方已將這一情況向公眾或商場告知。這種信息傳遞的缺失,本身就是管理不到位的體現。
此外,律師指出,即便品牌方已取消涉事商家的資質,但其對后續(xù)貨品流向、售后服務等環(huán)節(jié)未進行跟蹤監(jiān)測,也存在監(jiān)管漏洞。品牌方不能因與商家終止合同關系,就對后續(xù)可能出現的問題置之不理。若能及早發(fā)現并干預此類情況,或許就可避免此次消費糾紛的發(fā)生。
消費者權益亟待保護
此次空調消費糾紛,不僅暴露了品牌方、經銷商等多環(huán)節(jié)責任履行與監(jiān)管的疏漏,更警示著一個核心問題:即便在家裝家電行業(yè)整體承壓、市場競爭加劇的當下,產業(yè)鏈上下游的每一個參與者都不能以此為借口輕慢消費者。
消費者在交易中本就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維權之路往往充滿波折。越是行業(yè)面臨挑戰(zhàn),品牌方、賣場等越應堅守底線,以規(guī)范的管理、嚴謹的品控、負責的態(tài)度筑牢信任根基。這既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基本要求,更是企業(yè)抵御市場波動的長遠之策。
唯有上下游商家共同珍視信譽、善待每一位消費者,才能在行業(yè)調整期凝聚共識、積蓄力量,最終推動整個市場走向更健康、更可持續(xù)的發(fā)展。
后續(xù)進展,“問北京”將持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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