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保險本應保障
被保險人及
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權益
理賠流程通常
按步驟推進即可完成
近日,銀川市民康先生卻因車險理賠被一拖再拖而倍感氣憤,他不知道從4月26日開始申請的理賠什么時候才能得到解決。
康先生在長安保險公司為自己的高爾夫轎車購買了車險。今年4月26日,他駕車在甘肅平涼市行駛時不慎撞到行人,隨后報了交強險。
當時保險公司委托了甘肅的一位人員前去處理,讓其拍攝相關照片等,但事情一直拖延,最后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他不負責處理理賠相關的事情。
之后,保險公司又給康先生安排了一位銀川負責處理人傷理賠的馮老師,可對方始終未正面回復是否理賠,康先生的理賠也一直沒有落實。
期間,康先生多次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得到的回復都是“上報反饋”,卻始終沒有結果。他表示,他墊付的傷者醫(yī)藥費僅幾百元,可從4月26日拖到7月多近8月,一直沒人處理。
“這事故不大,萬一事故大了要花十幾萬,保險公司也不管嗎?”康先生氣憤地說。
康先生曾將問題反映至市場監(jiān)管局,監(jiān)管局提供了一位保險公司負責人的電話,可他話沒說完,對方就掛了電話。
他再次聯(lián)系銀川的負責人馮老師,對方也不管。監(jiān)管部門稱已向保險公司發(fā)函,問題依舊未解決。
康先生的訴求很簡單,就是希望保險公司賠付他墊付的傷者醫(yī)藥費。
為了解情況,記者與康先生一同前往長安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
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馮先生表示,康先生的交通事故由外地代勘人員與被保險人溝通,之后他們也建了微信群。對于為何4月發(fā)生的事故6月才建群,馮先生稱康先生6月才聯(lián)系到他,不清楚之前的代勘人員是誰及具體情況。
馮先生介紹,康先生墊付的425元左右醫(yī)藥費,有電子發(fā)票他們是認可的。但關于傷者的誤工費,需要傷者提供工作單位、工資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據,以便按保險理賠原則進行賠償。
現(xiàn)在的問題是傷者不配合提供銀行卡,也不愿簽署一次性了結的賠償協(xié)議,導致理賠流程無法推進。馮先生還提到,康先生曾表示與傷者溝通但對方不理睬,他建群溝通也無果。
當被問及康先生墊付的醫(yī)藥費能否先行賠付時,馮先生表示可以,若康先生申請預賠,寫份申請書他們便可處理。
隨后,在記者見證下,康先生簽署了申請索賠協(xié)議,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隨后理賠流程就會到賬。截止記者發(fā)稿前了解到,康先生仍未收到墊付的這筆醫(yī)療費,針對此事,記者仍將持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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