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義》卷三十一 經(jīng)部三十一
《春秋義》·十五卷(山西巡撫采進(jìn)本)
國朝孫嘉淦撰。嘉淦字錫公,興縣人?滴豕锼冗M(jìn)士,官至吏部尚書協(xié)辦大學(xué)士。謚文定,嘉淦以《春秋》一書比事屬辭,《經(jīng)》本甚明,無藉於《傳》,乃盡去各《傳》,反覆《經(jīng)》文,就事之前后比而屬之,尋其起止,通其脈絡(luò)。其事俱存,義亦可見。至日月、名氏、爵謚之間,則不復(fù)為之穿鑿。然大抵以《公羊》常事不書之說為根本,於《春秋》本旨未能盡愜。后自覺其失,旋毀其版。此猶其初刊時所印行云(語詳楊方達(dá)《春秋義補注》條下)。
卷三十一 經(jīng)部三十一
○春秋類存目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