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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民主成就和它的困境
臺灣民主成就和它的困境 不久前我第一次見到久仰的龍旋風。在老成都一個破落的茶園中談到臺灣大選,龍應臺說她決不可能接受、也認為沒有臺灣人愿意接受大陸共產黨體制的統(tǒng)治。我說我更加不愿意。說的時候,我們坐的老竹椅開始吱吱嘎嘎發(fā)出聲音。接下來快一個月,臺灣這張竹椅發(fā)出的搖晃聲更是驚天動地,連我一些研究憲政的學界朋友都擔憂臺灣會大亂,甚至臺海一戰(zhàn)都可能難以規(guī)避。這個擔憂看來已經(jīng)過去,但華人世界對臺灣民主引發(fā)的爭論,特別在龍應臺《為臺灣民主辯護》一文現(xiàn)世后,吱吱嘎嘎的聲音卻越發(fā)鬧熱了。尤其在大陸,一面是學界普遍給予臺灣民主“民粹化”的評價,一面卻是民間輿論異常“民粹化”的炮轟龍應臺。
這個吊詭使我必須補充龍應臺的一個觀點。中國大陸對臺灣民主的威脅和異化作用有兩個,一個是她文中指出的共產黨極權政治。有人說大陸已經(jīng)算“開明專制”,這說法并不矛盾。因為開明是市場領域的開明,專制是政治領域的專制。我們沒說大陸是極權經(jīng)濟,但大陸的確就是極權政治。了解大陸黨治模式走向的人知道,大陸最近兩年、長一點講是從1999年開始,極權政治絕不是越來越松,而是愈演愈烈。什么是哈維爾講的“后極權”,“后極權”是說極權體制的效果越來越差,不是說它越來越開明。因為能力和欲望是兩回事。
另一點是龍應臺沒提及的,就是大陸同樣日益高漲的民粹主義。臺灣民主迄今為止的最大成就,是民主化已經(jīng)不可逆的奠定了臺灣人嶄新的“政體認同”。全球化和其它一些因素,在政治上導致了一個“后民族國家”的時代,這個時代的特征就是國家認同從“文化認同”逐步轉向“政體認同”。國家首先是政體之下的國家,不是文化之下的國家。同種的文化和歷史糾葛,就一定要求同一個國家,這種原先振振有辭的國家邏輯開始變得脆弱和不講道理。
臺灣民主是華人世界有史以來最輝煌的政治成就,這使大陸的“一國兩制”徹底成為一個烏托邦。但大陸官方和相當一部分民間不愿承認這個現(xiàn)實。因此臺灣民主今天面臨的第一個困境,是大陸民主化之前共產黨不會放棄臺灣,放棄沒落中的國家邏輯。但大陸未來的民主化如果也被民粹主義駕馭,大陸還是同樣不會放過臺灣。我贊同臺灣的獨立政體,但我可能比臺灣人更了解這個冷酷的、來自民族國家理念和地緣政治格局的現(xiàn)實。臺灣的和平獨立是可能的嗎,我的回答可能。但臺灣目前在陳水扁的引導下完全走錯了方向。因為臺灣絕不可能在“去中國化”的道路上和平獨立。臺灣要有耐心,要回到關注大陸、彌合族群的路上。一面累積政治成就,一面促進大陸民主化,到時再以聯(lián)邦主義框架整合臺海政體認同,才可能在未來作和平的去留決定。我認為這幾乎是臺灣唯一的選擇!叭ブ袊笔怯薮赖镍r鳥政策,說到底是民進黨對臺灣的“政體認同”和憲政制度的完善缺乏信心。心頭虛,才會去盲目攻擊“文化認同”。因此準確的說,崇尚暴力的共產黨和去中國化的陳水扁,都是妨害臺灣民主健康發(fā)展的敵人。
我同意龍女士說要給臺灣民主時間,理解它不可避免的困頓。也對臺灣大選紛爭最終守住理性,讓全世界松一口氣這一層表示極大的敬意。但我認為臺灣民主的第二個、也是最嚴重的困境,是民主壓倒了憲政,在制度轉型上業(yè)已走上一條歧途。
憲政主義竟沒有成為臺灣17年民主化歷程的關鍵詞,這是一個非常令人扼腕的歷史事故。觀察臺灣民主化過程中的修憲史,不客氣說基本上是一個反憲政史。臺灣的基本政治架構和所有西方民主國家比較,無疑是最糟糕的,因為無數(shù)缺乏兼容性的版本都混在了一起。當初民國“憲法之父”張君勵設計的虛位總統(tǒng)加“議會內閣制”,幾乎是較完美的憲制。盡管因為國民黨的獨裁沒有當真實施過一天。但李登輝的三階段修憲卻開始把“虛位總統(tǒng)”實權化,美其名曰半總統(tǒng)。這使五院制的底子和凌駕于五權之上的“總統(tǒng)制”開始出現(xiàn)裂痕。到1997年修憲,國民黨變本加厲,削減立法院“閣揆同意權”,削減監(jiān)察院“彈劾總統(tǒng)權”,進一步操控行政院。這就把臺灣變成了既缺乏三權分立框架、又沒有司法審查配套的一個“超級總統(tǒng)制”。你看這樣一個總統(tǒng),沒有和他平等的立法權和成熟的代議制,沒有最高法院作一個在政治權威上比國王還高的祭司。但他卻有最不受制衡的權柄,暗有孫文“三民主義”的君師合一傳統(tǒng),明有直接的民意基礎為他撐腰,和他的過于顯要的權柄相互呼應,彼此哄抬。這樣的選舉四年一次,不爭得頭破血流,不爭得舉國沸騰,不爭得賴在地上不起來,不爭得黑錢橫行、冷槍撲面,那才叫怪事。
因為單純的民主制只能給出權力的來源,并不能勘訂權力的范圍。而且還會產生出另一個更需要制約可欲范圍的對象,那就是民意本身。臺灣民主化的亢奮點,一直以來過分停留在了國家領袖的直接選舉上。但元首的直選只有在兩種憲制結構下才是安全和必須的。一是去選舉被牢牢鑲嵌在三權分立模式中的“實君”,一是去選舉超越在三權分立模式之上的“虛君”。否則,國家元首的民意基礎越強,在民主制的邏輯下就反而越增添權力的合道性。天上地下只有這一個人是全體公民投票出來的,其它任何權力和機構都會在政治合法性上比他矮半截。這就越發(fā)使元首的權力不容易被制衡,并且阻礙其它權力尤其是司法權的崛起。這樣在民主與憲政的訴求之間產生了撕裂。
回想1997年,臺灣1200余名教授和新黨等組織激烈堅守“半總統(tǒng)制”,反對繼續(xù)擴權。轟轟烈烈一場護憲運動卻以失敗告終。以我的愚見,那時臺灣民主的滑鐵盧就已經(jīng)注定,今日選亂不過是當年憲制迷途的一個政治業(yè)果。最可惡的是民進黨,不想如何在政黨競爭中促成憲制的平衡,而是想“我將來要是當了選,我也能有如此的權柄”。在野黨和執(zhí)政黨一起同意繼續(xù)擴張總統(tǒng)權力,這在人類民主史上也是罕事。這樣一個民進黨今天還能繼續(xù)操弄臺灣百年悲情,撕裂族群,一昧哄抬民意。我冷眼旁觀只有兩句話,臺灣的民主成就固然偉大,臺灣的憲政前途卻實在堪憂。
但臺灣還可以選擇,可以繼續(xù)從民主走向憲政。17年了,我堅信臺灣已為自己贏得了選擇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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