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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卷六十 表第二
◎交聘表上 天下之勢,曷有常哉。金人日尋干戈,撫制諸郡,保其疆圉,以求逞志于遼也,豈一日哉。及太祖再乘勝,已即帝位,遼乃招之使降,是猶能蒸虎變,欲誰何而止之。厥后使者八九往反,終不能定約束,何者,取天下者不徇小節(jié),成算既定矣,終不為卑辭厚禮而輟攻。 遼人過計(jì),宋人亦過計(jì),海上之書曰:“克遼之后,五代時(shí)陷入契丹漢地愿畀下邑。”此何計(jì)之過也。血刃相向百戰(zhàn)而得之,卑辭厚幣以求之,難得而易與人,豈人之情哉。宋之失計(jì)有三,撤三關(guān)故塞不能固燕山塞,汴京城下之盟竭公私之帑以約質(zhì),立染楚而不力戰(zhàn)而江左稱臣。金人豈愛宋人而為和哉!策既失矣,名既屈矣,假使高宗立歸德,不得河北,可保河南、山東,不然,亦不失為晉元帝,其孰能亡之。金不能奄有四海,而宋人以尊稱與之,是誰強(qiáng)之邪。 金人出于高麗,始通好為敵國,后稱臣。夏國始稱臣,末年為兄弟,于其國自為帝。宋于金初或以臣禮稱“表”,終以侄禮往復(fù)稱“書”。故識其通好與間有兵爭之歲,其盛衰大指可觀也已。使者或書本階,或用借授,兩國各因舊史,不必強(qiáng)同云。 (表略)
金史
《金史》撰成于元代,全書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jì)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于元世祖中統(tǒng)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shí)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tǒng)”,《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翌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時(shí)間。元朝脫脫等主持編修的《金史》,是宋、遼、金三史中編撰得最好的一部,具體參加修纂的有沙剌班、王理、伯顏、趙時(shí)敏、費(fèi)著、商企翁,鐵木爾塔識、張起巖、歐陽玄、王沂、楊宗瑞等,其中歐陽玄的貢獻(xiàn)最為突出,他制訂《金史》撰修的發(fā)凡舉例,書中的論、贊、表、奏皆他屬筆。從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開始編撰,至第二年十一月成書。全書共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有本紀(jì)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記載了上起金太祖收國元年(1115年)阿骨打稱帝,下至金哀宗天興三年(1234年)蒙古滅金,共一百二十年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