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敘略》卷一百一 子部十一
《刑法敘略》·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舊本題宋劉筠撰。筠字子儀,大名人。咸平元年進士。累擢司諫,知制誥,翰林學士承旨。進龍圖閣學士,加禮部侍郎。是編載曹溶《學海類編》中。今考其文,即《冊府元龜》刑法一門之總敘也。
卷一百一 子部十一
○法家類
刑名之學,起於周季,其術為圣世所不取。然流覽遺篇,兼資法戒。觀於管仲諸家,可以知近功小利之隘;觀於商鞅、韓非諸家,可以知刻薄寡恩之非。鑒彼前車,即所以克端治本。曾鞏所謂不滅其籍,乃善於放絕者歟。至於凝、<山蒙>所編(和凝、和<山蒙>父子,相繼撰《疑獄集》),闡明疑獄;桂、吳所錄(桂萬榮、吳訥相續(xù)撰《棠陰比事》),矜慎祥刑。并義取持平,道資弼教,雖類從而錄,均隸法家。然立議不同,用心各異,於虞廷欽恤,亦屬有裨。是以仍準舊史,錄此一家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