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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 子部十一
《讀律佩觿》卷一百一 子部十一
《讀律佩觿》·八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國(guó)朝王明德撰。明德字金樵,高郵人。官刑部陜西司郎中。是編成於康熙甲寅。取現(xiàn)行律例,分類編輯,各為箋釋,附以《洗冤錄》及《洗冤錄補(bǔ)》。每門先載《大清律本注》,次《明律舊注》而以己意辨證之。其說好為駁難,而不免穿鑿。所作《洗冤錄補(bǔ)》,雜記異聞,旁及鬼神醫(yī)藥之事,尤近小說家言。
卷一百一 子部十一
○法家類
刑名之學(xué),起於周季,其術(shù)為圣世所不取。然流覽遺篇,兼資法戒。觀於管仲諸家,可以知近功小利之隘;觀於商鞅、韓非諸家,可以知刻薄寡恩之非。鑒彼前車,即所以克端治本。曾鞏所謂不滅其籍,乃善於放絕者歟。至於凝、<山蒙>所編(和凝、和<山蒙>父子,相繼撰《疑獄集》),闡明疑獄;桂、吳所錄(桂萬(wàn)榮、吳訥相續(xù)撰《棠陰比事》),矜慎祥刑。并義取持平,道資弼教,雖類從而錄,均隸法家。然立議不同,用心各異,於虞廷欽恤,亦屬有裨。是以仍準(zhǔn)舊史,錄此一家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