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
請輸入關鍵字:
|
承包合同效力及原告訴權的認定
承包合同效力及原告訴權的認定 甲、乙兩個村民委員會于1998年10月與丙某簽訂了一份砂灘承包合同,但雙方一直未辦理采礦許可證和采砂許可證。當地地質礦產局于2000年6月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該砂灘承包合同無效。對本案砂灘承包合同效力的認定及地質礦產局到底具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問題,爭議較大,筆者略陳管見。
一、關于砂灘承包合同效力的認定
目前開采砂灘發(fā)包,一般均由砂灘所在地的村委會發(fā)包,本案甲、乙村委會作為發(fā)包方未嘗不可,而村委會在未取得砂灘開采許可證的情況下與他人簽訂承包合同,違反了我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系無效合同,但如果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補辦批準許可手續(xù),合同可予認定有效。理論上將無效合同劃分為確定無效與不確定無效:確定無效指合同一開始就處于無效狀態(tài),不會因一定事實的發(fā)生或其他外力的影響而成為有效;不確定無效指合同效力是浮動的,處于待定、不確定的狀態(tài),合同效力因一定事實的發(fā)生可成為有效。我國學者將之稱為效力待定合同。
砂灘承包合同因欠缺行政主管部門之批準許可而為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到待定狀態(tài)結束后產生兩種效果:要么在一定期間因一定事實的發(fā)生而導致合同生效,要么到某一期間后因未補全生效要素而使合同未能生效即無效。筆者認為,該待定狀態(tài)應當限制在一定的期間之內,到期間的最后某一點,效力待定合同若仍未能補全生效要素,則發(fā)生與確定無效同樣的效果。本案砂灘承包合同的“最后某一點”如何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規(guī)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xù),在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xù)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這里“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成了合同生效與未生效之時間界限。據此可認為本案開采砂灘承包合同的效力待定到“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未辦理批準許可”之點發(fā)生與確定無效同樣效果。本案砂灘承包合同到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未辦理批準許可手續(xù),違反的是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不僅對合同當事人無效,對于合同外任何人而言均為無效合同,屬絕對無效。
二、地質礦產局對該砂灘承包合同有提起確認無效之起訴權
本案砂灘承包合同系絕對無效合同,其性質決定了任何人可主張無效:1.村委會未經行政許可就將砂灘發(fā)包,時過一年而仍未辦理采礦許可證,致使合同長期處于不確定的無效狀態(tài),若讓此類情況大量存在則對于整個社會經濟秩序而言,非常有害,應允許當事人之外的主體啟動司法權之發(fā)動,盡快讓合同效力予以確定,結束合同的不確定無效狀態(tài);2.砂灘承包合同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系違法合同,任何人均得對這種違法行為進行抵制、消滅;3.砂灘承包合同的履行,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造成巨大損失,賦予任何人對絕對無效合同得主張無效之權利,可避免損失發(fā)生、擴大;4.該砂灘承包合同之簽訂不合乎交易道德,應盡快予以糾正,合同違法履行的話會使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及當事人與社會公共利益失去平衡。所以任何人在一定期間后對本案砂灘承包合同均可主張無效,這是基于社會公共利益考慮的需要,是法的正義及法的秩序的需要,這種需要的價值超過保護當事人之間動的安全即交易安全的價值。
地質礦產局雖非砂灘承包合同當事人,但其以任何人之一的組織身份行使提起確認無效之訴權并不違反合同相對性原則,因為合同相對性指的是合同僅在當事人之間發(fā)生效力,當事人只能根據合同向對方提出請求,而不能使第三人承擔合同上的義務。而且本案系確認之訴,與合同權利義務的承擔無關,地質礦產局起訴的目的只是為了消滅可能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而已。
綜上所述,對本案原告的主體資格問題宜從理性上分析,而不能機械的理解法律條文,在法無明確規(guī)定的情況下或法律落后于形勢發(fā)展時,法官可從法理精神、立法原則對案件作出裁判。
|
 |
文章標題 |
相關內容 |
|
|
1
|
股東訴權的救濟——派生訴訟在我國之確立
|
股東訴權的救濟——派生訴訟在我國之確立 股東訴權的困境現(xiàn)狀
股東訴權是指股東基于股東權被侵害而享有的提起訴訟的權利。我國《公司法》第1條開宗明義地規(guī)定:“適應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規(guī)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利益……....
|
詳細
|
|
2
|
再談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法律問題
|
再談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法律問題 筆者的文章《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在本報發(fā)表后(2001年8月10日),又陸續(xù)接觸了實踐中一些新的情況,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中的復雜法律問題又有了一些新的認識,故爾再次拋磚引玉,與讀者共同探討。
一、股....
|
詳細
|
|
3
|
國有企業(yè)公司改制的觀念轉變
|
國有企業(yè)公司改制的觀念轉變 從生產力決定論到產業(yè)影響論
所有制問題屬于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問題。各國的各項具體經濟制度無不與這一基本制度相聯(lián)。中國的各項經濟制度改革無不受到所有制問題的影響和制約。對所有制問題的把握直接影響著我國企業(yè)制度的設計問....
|
詳細
|
|
4
|
獨立董事制度在中國-------兼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
獨立董事制度在中國-------兼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一 背景
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一直是中國經濟轉軌與股份制改革中的核心問題。為實現(xiàn)這一目的,當前的一個討論焦點就是在中國建立獨立董事制度,以完善公司法人治....
|
詳細
|
|
5
|
存單糾紛案件審判過程中的訴訟中止
|
存單糾紛案件審判過程中的訴訟中止 由于存單糾紛案件往往伴隨著金融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審理存單糾紛案件時可能會發(fā)生金融機構的涉嫌犯罪的工作人員及用資人出逃的情況。在有關國家機關沒有將犯罪嫌疑分子抓獲,查清全部金融刑事案件事實之前,人民法院對于存單糾紛案件的審理及....
|
詳細
|
|
6
|
帶、墊資合同的法律效力
|
帶、墊資合同的法律效力 近年來,在建筑市場上,帶資、墊資承包現(xiàn)象屢見不鮮,由此引發(fā)的糾紛亦時有發(fā)生。這些糾紛的焦點均涉及到對帶資、墊資建筑施工合同、建筑施工裝潢合同法律效力的認識。筆者就何為帶資、墊資合同以及該類合同的性質、法律效力略陳管見。
....
|
詳細
|
|
7
|
訴訟遲延的法律成因
|
訴訟遲延的法律成因 訴訟遲延的成因是多元的,其法律成因,即因程序法本身所固有的缺陷成為訴訟遲延誘因的情形,理應受到更多的關注,引發(fā)更深層面的探究。筆者認為,在我國,民事訴訟遲延的法律成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ㄒ唬┟袷略V訟法中缺漏對訴訟遲延形....
|
詳細
|
|
8
|
企業(yè)重組上市若干法律問題
|
企業(yè)重組上市若干法律問題 企業(yè)重組上市,概括而言是企業(yè)組織形式、資產、業(yè)務和人員的重組。無論哪方面的重組,在現(xiàn)實法律環(huán)境下都有若干法律問題,或者是因為法規(guī)沒有操作性,或者是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而使之難以解決。
股份公司發(fā)起人 應當符....
|
詳細
|
|
9
|
終止合同后能否同時索賠違約金和預期利潤?
|
終止合同后能否同時索賠違約金和預期利潤? 一、案情介紹
中國N省物資貿易公司與澳門制衣公司于1993年5月11日,簽訂了貨物購銷合同。合同規(guī)定:物資公司為買方,制衣公司為賣方,由制衣公司向物資公司出售6mm,8mm,10mm三種規(guī)格的熱軋卷板....
|
詳細
|
|
10
|
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案件有關問題研究
|
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案件有關問題研究 1999年,國務院頒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相繼成立了華融、長城、東方、信達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它們分別受讓了工商、農業(yè)、中國、建設四家國有商業(yè)銀行擁有的1.3萬億元左右的不良資產,力圖通過對這些不良資產的收購、管理....
|
詳細
|
| 2388條記錄 1/239頁 第頁 [首頁] [上頁] [下頁] [末頁] |
注意:網站查詢并不一定完全準確,使用請先核實!
法律論文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