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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銀行法律糾紛訴訟策略的意義和制定程序
商業(yè)銀行法律糾紛訴訟策略的意義和制定程序 一、商業(yè)銀行法律糾紛訴訟策略的意義 訴訟就是人民法院和有關當事人為解決案件所進行的全部活動。策略,即對策與謀略。訴訟策略是指訴訟當事人在整個訴訟活動中或與訴訟活動相關的活動中的對策與謀略。凡訴訟中的各種對策與謀略都可稱之為訴訟策略,如起訴、應訴、辯論、執(zhí)行活動中的一些正確決策、方法、技巧等。 訴訟策略的正確與否直接關系到商業(yè)銀行合法權益的保護。良好的訴訟策略能夠順利的實現(xiàn)訴訟目的,甚至能夠使案件“起死回生”,“轉敗為勝”,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制定、實施訴訟策略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的實現(xiàn)訴訟目標,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傊,訴訟策略與案件的關系十分密切。銀行經濟訴訟案件標的額大,對銀行的經營效益有著直接的影響,因此,商業(yè)銀行更應重視法律糾紛訴訟案件的訴訟策略,以實現(xiàn)最佳訴訟效果。 二、商業(yè)銀行制定法律糾紛訴訟策略的程序 商業(yè)銀行制定訴訟策略必須持慎重的態(tài)度,不可敷衍塞責,圖一時輕松,而導致全盤皆輸。制定訴訟策略既簡單又復雜,既要研究案情,在依據事實和法律的基礎上做出是非判斷,又要為維護當事人或自身的合法權益獻計獻策。就制定訴訟策略的工作方式而言,它可以用個別調查、個別走訪、查閱卷宗、召開專題研討會或集體討論等方式進行。對于工作方式選擇可以因案而異,總的原則是有利于維護商業(yè)銀行的合法權益進行訴訟策略制定。 訴訟策略具有一定的程序,F(xiàn)代謀略運籌更具程序化。在辦案過程中,對一些較為簡單的案件,謀略并非必須嚴格地依程序經歷所有階段。但是,在重大、復雜、疑難的案件謀略中,這些階段必不可少,且要依據一定的程序,才能形成高明的謀略。商業(yè)銀行制定訴訟策略的程序大致可分以下幾個步驟: 1.分析案情,確定訴訟目標 制定策略是為案件處理服務的,熟悉案件是制定策略的前提條件。作為商業(yè)銀行的法律顧問,制定或參與制定訴訟策略,首先要全面地把握案情。對法律糾紛的起因、關鍵問題及現(xiàn)狀應準確地掌握,對于法院已經立案的應訴案件要通過閱卷和調查來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查明糾紛產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和性質,掌握涉及案件的全部證據,并對涉案的證據進行認真的審核和記錄,從證據來源、證據內容、取證程序等方面評斷其價值,為制定策略提供必須的基礎和依據,做到“兵來將擋,水來土淹”,能攻能守。對于準備起訴的案件,要認真分析案情發(fā)展趨勢,分析被告可能采取的措施,分析隨著案情發(fā)展可能出現(xiàn)的不利因素,分析案情發(fā)展的最終結果等(有無勝訴可能、能否保障實質性權利的實現(xiàn)),把握案件中當事人的雙方矛盾的焦點或可能產生的主要分歧。通過把握案件,制定訴訟策略,打有把握之仗,做到“訴之能戰(zhàn),戰(zhàn)之能勝,勝之能得,百訴百勝”。 制定訴訟策略的實質是就一個具體、復雜的案件進行決策的過程。正確的對案件進行決策,其前提就是要對案件的問題進行分析。案件的問題無外乎產生在主觀方面、客觀方面及主、客觀之間的聯(lián)系及實踐方面。分析案情在確定訴訟目標過程中占據首要的地位,如果缺乏對案情透徹而中肯的分析,所確定的訴訟目標及訴訟策略就不可能正確。分析案情,就是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具體案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具體的分析,抓住案件的實質,明確訴訟目的,確定訴訟目標,對具體案件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就是要分析各方訴訟當事人的利弊,分析各方訴訟當事人所舉之證據,分析各方當事人的主要觀點,分析隨著案件發(fā)展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分析案件結局以及案件結局對其他案件和金融工作的影響等等。通過縱向分析,可以由表及里、由淺入深,找到根本性原因;通過橫向分析,從問題發(fā)生的多種原因中,找到問題發(fā)生的最根本的、最主要的原因。只有在發(fā)現(xiàn)問題發(fā)生的根本原因和主要原因后,才可找到解決案件的突破口。 通過對案情的詳盡分析,才可以客觀、合理、正確的確定訴訟策略目標。訴訟謀略目標是代理人員為了解決問題,希望達到的案件處理結果。訴訟策略目標,是方案設計的方向,是判斷策略方案優(yōu)劣的標準。目標的準確與否,直接關系到訴訟活動的成敗。訴訟策略目標的制訂,必須達到下列檢驗準則: (1)目標要有的放矢,具有針對性。針對案件中實際存在的問題,切中案件的疑點和要害。 。2)目標要具體。具有衡量目標是否實現(xiàn)的具體的操作內容,能夠量化的目標盡可能明確數(shù)量界限,如索賠額、損失數(shù)等。對于較抽象的目標,采用目標分解的辦法,把抽象的總目標轉化為便于數(shù)量化的子目標。具體的目標還必須有實現(xiàn)的確切期限和有關約束條件。 。3)目標要系統(tǒng)。有的案件問題比較復雜,存在多個目標,這就要求代理人員從系統(tǒng)性原理出發(fā),著眼整體,全面考慮多個目標的主次、先后等相互關系,確定最高目標與最低目標,建立起層次分明的目標體系。 。4)目標要切實可行。謀略是否可行,取決于實現(xiàn)目標所需要的條件。謀略目標必須建立在現(xiàn)實案件的基礎上,而不能憑空設想,依主觀愿望行事。 。5)目標要符合規(guī)范。謀略目標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和黨的政策,符合社會主義道德規(guī)范,不以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為代價。這是目標的規(guī)范性所要求的。 2.深思熟慮,擬定方案 在訴訟策略目標確定之后,就要解決如何達到目標的問題,即尋求達到訴訟目標的最佳手段和途徑。據此,代理人員謀略活動進入第二階段——深思熟慮,擬定方案的階段。 。1)訴訟目標分析:有了目標,心中才能有全局。通過對訴訟目標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來考慮訴訟策略,例如明確必須完成訴訟的主要目標,盡可能完成的第二目標,期望完成的第三目標等。對這些目標,還可進行定性和定量衡量,看在現(xiàn)有條件下能否實現(xiàn),完成某一具體訴訟目標需要的時間,這樣使目標能夠確定得科學、合理、實際。 。2)制定對策方案:在客觀、全面分析案情、分析訴訟目標的基礎上,對每一過程、每一事實、每一證據上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可能的解決方法、方式;對于涉及案件處理的關鍵問題則需要提出多種不同的方案,以備選用。擬定的方案必須具有兩性:一是齊全性。即把所有可能做到的方案全部擬定出來,以免漏掉最佳方案。這是保證選擇最好方案的重要條件。二是排斥性。即擬定出來的方案之間具有原則性的差異并且互相排斥。所謂互相排斥,就是執(zhí)行了甲方案不能同時執(zhí)行乙方案。 簡單的案件,可以直接設計幾個備選的謀略。而較為復雜的案件,往往難以直接形成提供選擇的幾個方案。通常可以分兩步走:第一步是輪廓設想;第二是細部設計。輪廓設想階段,代理人員要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途徑,提出各種各樣可以適用的謀略。這時候提出的各種謀略方案,可能僅僅是一種思路,而不必過多地考慮細節(jié)。因為過多考慮細節(jié),倒會束縛代理人員的思路。充分發(fā)揮創(chuàng)新精神,開闊多種思路,是這一階段的主要特點。 輪廓設想時產生的謀略方案,只有經過進一步精心設計之后,才能加以選擇取舍。輪廓設想時可能會產生大量的謀略方案,需要先行初步篩選,淘汰掉一些不可行的方案,而留下幾個比較理想的謀略方案作細致設計。如果說,輪廓設想階段需要的是大膽的創(chuàng)新和豐富的想象,那么,細致設計階段需要的則是實事求是的精神、冷靜的分析和嚴密的論證。細致設計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工作:一是確定謀略方案的細節(jié),充實方案的具體內容,使得每一方案具體細致可行;二是估計謀略方案執(zhí)行的結果。通過預測,估計案件各種條件的變化可能,預計出各種條件下謀略方案的結果。既要充分估計謀略方案實施給當事人、委托人帶來的效益或利益,又要估計其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副作用。 3.分析評估,選擇方案 分析評估、選擇方案,是訴訟策略運籌的關鍵步驟。對方案進行準確的評估和選擇,將制定的策略方案參照類似“決策樹”方式進行優(yōu)化,在優(yōu)化方案中選擇符合案情實際、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對策方案,并在選擇過程中對訴訟方案中潛在的問題做進一步分析,制定應變措施,以保證達到訴訟目標。涉及到效益或損失數(shù)據還可以用數(shù)學模型進行分析、比較,選出最佳對策方案。 分析評估、選擇方案,一是要有合理的評選標準,二是要有科學的評選方法。 評選訴訟策略方案的標準,首先要看其是否能夠實現(xiàn)訴訟策略目標。這是衡量方案優(yōu)劣的第一條標準,也是最主要的標準,因為訴訟策略的目標就是為了更好地處理案件,維護銀行的合法權益。所以能夠實現(xiàn)訴訟策略目標的方案,應看作是最佳的謀略方案;其次,在同樣實現(xiàn)訴訟策略目標的前提下評選謀略方案時,還應考慮到以下幾個因素:實施的訴訟策略所付出的代價相對比較。凰袚娘L險相對比較;所產生的副作用相對比較少。 雖然上述幾點是所有方案的共同標準,帶有普遍性,可以作為評選的依據,但是在實施訴訟策略方案的過程中,由于受到案件代理人或案件本身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很難簡單地確定哪個案件是最優(yōu)的。有的訴訟策略方案,可能會最大限度地達到處理目標,但是代價大、風險大,有的訴訟策略方案并不能最大限度達到目標,卻代價小、耗時短、風險小。這就需要全面考慮,綜合權衡。既考慮到當事銀行的要求,又考慮成功和失敗的因素和有利不利的因素。我們認為,訴訟策略方案的選擇應以“銀行利益最大化”為標準,在既定風險情況下追求收益最大化,在既定收益情況下追求風險最小化。 準確的選擇方案,還要求有科學的評選方法。評選謀略方案的具體方法,通常有三種類型:(1)經驗判斷法。即代理人員根據日常的辦案經驗來評選方案。這是比較古老的評選,也是目前常用的辦案方法。代理人員根據自己的辦案經驗和掌握的材料,權衡案件處理時對當事人的利弊得失,做出選擇,這在一定范圍內和通常情況下是適用的,可以作為評選謀略方案的重要依據。但是,代理人員的辦案經驗必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辦理新的案件時,不能盲目照搬過去的經驗,哪怕是成功的經驗。(2)數(shù)學分析法。許多復雜的案件處理無法依靠經驗直接判斷優(yōu)劣,特別是那些關系復雜、帶有鏈環(huán)性質的法律糾紛案件,需要依靠數(shù)學分析方法,計算案件處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得與失的經濟數(shù)量。然而,由于案件涉及的多樣性,特別是刑事、行政案件,有許多無法量化的社會因素,因此代理人員選擇謀略方案時難以純粹依靠數(shù)學分析的方法。(3)試驗法。在時間、環(huán)境及其它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將訴訟策略方案在小范圍內進行試驗,看是否能取得成效,以此作為最后評選確定訴訟策略方案的依據。 4.實施方案,完善策略 訴訟策略方案的實施,是策略運籌的最后一個環(huán)節(jié)。策略是行動的選擇,行動是策略的執(zhí)行。在訴訟策略方案實施階段,主要是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1)編制實施計劃,把謀略步驟具體化。按訴訟程序編制每一程序的謀略實施計劃。同時,還要做好潛在問題的防范分析,預估每個階段甚至下一個階段可能出現(xiàn)的潛在問題,并制定出有關的預防措施和應變對策,將這些措施落實到策略方案的實施計劃中去。 。2)借助適當?shù)姆绞接枰詫嵤。一是借助訴訟程序的推進予以實施;二是通過非訴訟途徑予以實施,如主持非訴訟調解等;三是借助己方當事人的行為實施。通過己方當事人變更原有的法律行為,變更原有的法律關系,達到實施謀略的目的。 (3)進行反饋調節(jié)。在施謀過程中,及時發(fā)現(xiàn)謀略方案實施中出現(xiàn)的新問題,針對變化情況,及時提出新的謀略方案與謀略目標。 。4)糾正策略偏差。由于案件主、客觀條件的變化,在謀略實施過程中,難免會發(fā)生偏差,需要及時修正。世界上只有相對正確的策略,沒有絕對正確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策略。即使是正確的謀略,也有可能因為案件情勢的變化,需要進行調節(jié)與完善,甚至在個別情況下,策略已經實施的情況下,還需要重新立謀施謀。這在訴訟實務中是相當常見的。通過這些調整,對已初步制定的訴訟策略進行效果評估,進一步進行審查、校正,可以進一步完善策略,以防止決策的失誤,導致訴訟不利。 在對原設定的策略進行修改完善,甚至重新立謀施謀時,代理人員將面臨著更多的復雜問題和因素,與原有的策略運籌相比,有著新的特征。這是代理人員在重新立謀施謀中應注意的。 余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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