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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 史部六
《欽定歷代紀事年表》卷五十 史部六
《欽定歷代紀事年表》·一百卷
康熙五十一年圣祖仁皇帝御定。初,康熙四十六年圣駕南巡,布衣龔士炯獻《歷代年表》,所載至隋而止。乃詔工部侍郎周清源重修,未蕆事而清源歿。復詔內閣學士王之樞踵修,而以清源子嘉禎佐之,乃相續(xù)成編。所載事跡,上起帝堯元載甲辰,下迄元順帝至正二十八年戊申,首末凡三千七百二十五年。其表以年為經,以國為緯,惟以正統(tǒng)居第一格,為全書之通例。其馀時殊世異,不可限以一法,則每代變例,而各以例說系表首。大抵準《史記》《年表》、《月表》,司馬光《資治通鑒目錄》。惟每條多附史評,又每代各冠以《地理圖》、《世系圖》而總冠以《三元甲子紀年圖》,為小變舊式耳?肌赌鲜贰ね跎?zhèn)鳌,稱太史公《年表》旁行斜上,體仿《周譜》,則史表實三代之舊法。然《史記》以下,率以一類自為一表,未能貫通!顿Y治通鑒目錄》亦粗舉大綱,未能詳備。近時萬斯同作《歷代史表》,頗稱賅洽,而其大旨惟考核於封爵世系之間,亦未能上下數(shù)千年,使條目分明,脈絡連屬也。是書網(wǎng)羅歷代,總括始終;記錄無遺,而義例至密;剪裁得體,而書法至明,誠韓愈所稱“紀事必提其要”,歐陽修所稱“《春秋》之文簡而有法”者也。讀史者奉此一書,亦可以知所津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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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史類
《漢藝文志》無史名,《戰(zhàn)國策》、《史記》均附見於《春秋》。厥后著作漸繁,《隋志》乃分《正史》、《古史》、《霸史》諸目。然梁武帝、元帝《實錄》列諸《雜史》,義未安也。陳振孫《書錄解題》創(chuàng)立《別史》一門,以處上不至於正史,下不至於雜史者。義例獨善,今特從之。蓋編年不列於正史,故凡屬編年,皆得類附。《史記》、《漢書》以下,已列為正史矣。其岐出旁分者,《東觀漢記》、《東都事略》、《大金國志》、《契丹國志》之類,則先資草創(chuàng)。《逸周書》、《路史》之類,則互取證明。《古史》、《續(xù)后漢書》之類,則檢校異同。其書皆足相輔,而其名則不可以并列。命曰《別史》,猶大宗之有別子云爾。包羅既廣,六體兼存。必以類分,轉形瑣屑。故今所編錄,通以年代先后為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