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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 史部六
《南宋書》卷五十 史部六
《南宋書》·六十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明錢士升撰。士升有《周易揆》,已著錄。是編以《宋史》繁冗,故為刪薙。然所刊削者不過奏疏及所歷官階而已,別無事增文省之處,亦不見翦裁镕鑄之功。又去《奸臣》、《叛臣》之例,仍列於眾人之中。案:《隋書》以前,奸臣、叛臣本不別傳,《新唐書》始另列之。后來作者,多仍其例,亦足見彰癉之公。今并而一之,殊失示戒之意,未足以言復古。至所增鄭思肖數(shù)人列傳,亦疏略不詳。惟遵循古例,不以《道學》、《儒林》分傳,能掃除門戶之見,為短中之一長耳。
卷五十 史部六
○別史類
《漢藝文志》無史名,《戰(zhàn)國策》、《史記》均附見於《春秋》。厥后著作漸繁,《隋志》乃分《正史》、《古史》、《霸史》諸目。然梁武帝、元帝《實錄》列諸《雜史》,義未安也。陳振孫《書錄解題》創(chuàng)立《別史》一門,以處上不至於正史,下不至於雜史者。義例獨善,今特從之。蓋編年不列於正史,故凡屬編年,皆得類附。《史記》、《漢書》以下,已列為正史矣。其岐出旁分者,《東觀漢記》、《東都事略》、《大金國志》、《契丹國志》之類,則先資草創(chuàng)。《逸周書》、《路史》之類,則互取證明!豆攀贰贰ⅰ独m(xù)后漢書》之類,則檢校異同。其書皆足相輔,而其名則不可以并列。命曰《別史》,猶大宗之有別子云爾。包羅既廣,六體兼存。必以類分,轉形瑣屑。故今所編錄,通以年代先后為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