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楚簡中“卒歲”、“集歲”的不同
論楚簡中“卒歲”、“集歲”的不同 楚國卜筮簡中有很多“ (卒)歲”和“集(或作‘ ’)歲”,如包山簡、望山簡、天星觀簡和新蔡簡[1],這是大家所熟知的。學(xué)者一般都以為“卒歲”即“集歲”[2],其實(shí)這種看法是有問題的。我們從包山簡談起,先把有關(guān)辭例列舉如下: (1)…自 之月以就 之月…盡卒歲…(197、199、201) (2)…自夏 之月以就集歲之夏 之月,盡集歲…”(209、212—213、216—217) (3)…自 之月以就集歲之 之月,盡集歲…”(226、228、230、232、234) “盡卒歲”和“盡集歲”表示的時間范圍顯然是相同的,都是指從今年某月到來年相同的月份,這也是學(xué)者以為“卒歲”即“集歲”的根據(jù)。但是“盡卒歲”和“盡集歲”含義相同并不表明“卒歲”和“集歲”的含義也相同,因?yàn)闆]有“盡”字在前面起限定作用,“卒歲”和“集歲”的含義未必就等同于“盡卒歲”或“盡集歲”。從上揭包山簡來看,“卒歲”和“集歲”在用法上一個很明顯的區(qū)別就是:“集歲”可以做“某月”的定語,而“卒歲”不能。包山簡有“集歲之 之月”和“集歲之夏 之月”,“集歲”的位置上從不出現(xiàn)“卒歲”。 再來看新蔡簡。新蔡簡中“卒歲”和“集歲”既見于常規(guī)性卜筮簡,也見于非常規(guī)性卜筮簡[3]。在常規(guī)性卜筮簡中,“卒歲”和“集歲”都是出現(xiàn)在前辭“貞”字之前,例如: 一.卒歲貞: (4)王復(fù)于藍(lán)郢之[歲], (之月),丁 (亥) (之日),奠(鄭) 以長 為君 (卒) (歲)貞 (乙四:54+乙四:105 ) (5)王復(fù)於藍(lán)[郢]之 (歲), (冬) (之月),丁 (亥) (之日), 以 韋為君 (歲)之貞 占之 (零:421+零:496+乙四:102+零:506) (6)齊客陳異至(致)福于王之 (歲),獻(xiàn)馬 (之月),穌(蘇) 以尨 為君 (卒) (歲) (甲三:33) (7) 之月,乙 (亥) (之日), (彭)定以 為君 (卒) (歲)貞。占 (零:257 +乙四:46) (8) (卒) (歲)貞。占之: 亡(無)咎,又(有) (乙四:38) (9) 尨 為君 (歲)貞。占之□ (乙四:130) (10) [卒] (歲)之貞:尚毋又(有)咎 (乙四:40) (11) 以尨 為君 (歲)之貞:尚毋 (乙四:103) 二.集歲貞: (12) [為]君集 (歲)之貞:尚毋又(有)咎。占曰: 亡(無)咎,君 (將)喪 ,又(有)火戒,又(有)外 (乙四:122) 顯然我們從這些簡文中還看不出“卒歲”和“集歲”有什么不同。但在非常規(guī)性卜筮簡中情形就不同了。非常規(guī)性卜筮簡文里“卒歲”和“集歲”都是出現(xiàn)在命辭中,例如: 一.卒歲: (13) 痮(脹)膚疾,以 (悶)心, (卒) (歲)國(或)至 (來) (歲)之 (夏) ( ) (零:306+甲三:248) (14) 為君貞: (背)膺疾,以 (瘬—脹)心 (悶), (卒) (歲)或至 (夏) (之月)尚 (零:221、甲三:210) (15) (之日), 與良志以陵尹懌之 髀為君貞: (背)膺疾,以 (瘬—脹),心 (悶), (卒) (歲)或至 (零:584、甲三:266、277) (16) 心 (悶), (卒) (歲)或至 (夏) (甲一:16) (17) (悶) (卒) (歲)或至 (夏) (甲二:8) (18) (悶), (卒) (歲)或至 (夏) (甲三:87) (19) (悶), (卒) (歲)或至 (零:492) 二.集歲: (20) 貞:既 (背) (膺)疾,以 疾,以心 (悶),為集 (歲)貞:自 (甲三:100+零:135) (21) 以心 (悶),為集 (歲)貞:自 (乙四:7+零:177) 上舉這些簡文前辭殘缺,貞問日期不明。但從上引包山簡來看,凡是 之月舉行貞問的,則卜問至來歲 之月,凡是夏 之月舉行貞問的,則卜問至來歲夏 之月。上揭貞問“卒歲”的那些簡文卜問到來歲夏 之月,不難推知它們原來都是王徙于鄩郢之歲夏 之月舉行的疾病貞。 簡文(20)和(21)兩“自”字后面所缺應(yīng)該是“夏 之月以至來歲夏 ”或“夏 之月以至來歲之夏 ”,這一點(diǎn)比較下列兩條簡文即可明白: (22) 自 (夏) (之月)以至 (來) (歲) (夏) 尚毋又(有)大咎, (乙一:19) (23) (之月)以至 (來) (歲)之 (夏) ,尚毋又(有)大咎。 占之: (恒)貞吉,亡(無)咎 (甲三:117、120) 這樣也可以推知上揭兩條貞問“集歲”的簡文也是王徙于鄩郢之歲夏 之月舉行的疾病貞。 從簡文(20)和(21)可以看出“集歲”表示的時間范圍是自夏 之月以至來歲夏 之月。又天星觀一號墓楚簡有:“侍王從十月以至來歲之十月,集歲尚自利順!盵4]“集歲”指自十月以至來歲之十月。可見“集歲”指的是從今年某月到次年相同的那個月份,時間長度在平年首尾共歷十三個月。望山簡的整理者對“自 以就集歲之 ”的注釋說: “集歲”當(dāng)讀為“匝歲”,猶言“周歲”。《淮南子·詮言》“以數(shù)雜之壽,憂天下之亂”,注:“雜,帀(匝)也。從子至亥為一帀(匝)!薄白 以就集歲之 ”,其意蓋謂自今年之 之月一直到次年的 之月。[5] 把“集”讀為“匝”是很精確的,新蔡簡和包山簡里面“集歲”之“集”也都應(yīng)該讀為“匝”。不過從楚簡“集(匝)歲”都是指自今年某月到次年同一月份來看,高誘注《淮南子》言“自子至亥為一帀(匝)”并不確切,應(yīng)該說“自子至子為一匝”才對。因?yàn)槌鞘菑淖拥钠瘘c(diǎn)到亥的終點(diǎn),否則自子至亥絕非嚴(yán)格意義上的一周。以月為例,只有從子月第一天到亥月最后一天,才夠得上是“周歲”。所以楚簡把從今年某月到來年同一月份稱之為“集(匝)歲”,是很精確的。一直到現(xiàn)在,“周年”的意思也是指從某個時間點(diǎn)到一年或數(shù)年后的同一個時間點(diǎn),和楚簡中“集(匝)歲”的用法完全相同。 而“卒歲”表示的時間范圍則完全不同了。簡文(13)到(19)中“卒歲或至來歲之夏 ”或“卒歲或至夏 之月”這種辭例值得注意,“或”是“又”的意思[6],“或至”即“又至”,翻譯為現(xiàn)代漢語就是“再到”!白錃q”若和“集(匝)歲”相同,則也應(yīng)該是指從今年夏 之月到來年夏 之月,怎么還會說“再到”呢?這幾條辭例清楚表明從夏 之月算起的“卒歲”,其時間長度還不到次年的夏 之月。那么“卒歲”的時間范圍是多長呢?有兩種解釋的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性,“卒歲”指從今年某月到次年同一月份之前的那個月,這樣“卒歲”的時間長度在平年首尾共歷十二個月,正好是一年的長度。包山簡的整理者對“卒歲”就是這樣解釋的: 卒,《爾雅·釋詁》:“盡也!弊錃q,盡歲,指一年。[7] 具體到我們討論的新蔡簡,“卒歲”是指從今年夏 之月到來年的享月。那么“卒歲或至來歲之夏 ”或“卒歲或至夏 之月”就是說:從今年夏 之月到次年享月,再到夏 之月。 第二種可能性,“卒歲”是指從某月到該年的歲末,具體到我們討論的新蔡簡,指從夏 之月到那一年的歲末。那么“卒歲或至來歲之夏 ”或“卒歲或至夏 之月”就是說:從今年夏 之月到年終,再到來年夏 之月。這種意義的“卒歲”在文獻(xiàn)中出現(xiàn)過,如《詩·豳風(fēng)·七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鄭玄箋:“卒,終也。此二正之月,貴者無衣,賤者無褐,將何以終歲乎?是故八月則當(dāng)績也!敝祆洹对娊(jīng)集傳》:“歲,夏正之歲也。……蓋十一月以后風(fēng)氣日寒,不如是則無以卒歲也。”《釋名·釋典藝》:“《春秋》書人事,卒歲而究備。”凡此“卒歲”皆指到當(dāng)年的年終而止。 上面兩種解釋,我們認(rèn)為第一種漏洞比較多。第一,把“卒歲”解釋為“一年”缺乏書證,準(zhǔn)確地說,“卒歲”在這里表示的是“一年后”,而文獻(xiàn)中的“卒”字根本找不到支持這種解釋的用法。陳偉先生在《包山楚簡初探》里說: “ ”當(dāng)從《考釋》讀“卒”[8],借作“萃”!蹲髠鳌烦晒:“而三軍萃于王卒”,杜預(yù)注:“萃,集也!薄斗窖浴肪砣:“萃,雜、集也。”這表明 (卒)、集相通。 從“集”之字有“雜(雜)”。《呂氏春秋·圜道》“圜周復(fù)雜”,高誘注:“雜,猶匝。”《淮南子·詮言》“以數(shù)雜之壽”,高誘注:“雜,匝也,從子至亥為一匝。”依此,“集歲”當(dāng)是整歲、匝歲、周歲的意思[9]。 至于“卒歲即盡歲”之說,曾憲通先生指出:這“與‘盡卒歲’義嫌重復(fù)”。讀“卒”為“萃”,取“集”字之義,將“ (萃)歲”解為周歲,也避免了語言邏輯上的這一問題。[10] 這是把“卒歲”和“集歲”都解釋為“周歲”了,實(shí)際上是說“卒”字有“匝”義,因?yàn)椤凹瘹q”之“集”字表示的就是“周匝”之“匝”這個詞。其論證思路是這樣的:“卒”可讀為“萃”,“萃”和“集”義通,“集”又可讀為“匝”,所以“卒”和“匝”義通。按,“萃”和“集”義通,取的是“萃集、聚集、集中”這一類義項(xiàng),而不是“周匝”這種義項(xiàng)!白洹弊直怼拜图敝x是假借為“萃”,而“集”字表“周匝”之義是假借為“匝”,換句話說,“萃集”之“萃”是“卒”字的假借義,而“周匝”之“匝”也是“集”字的假借義!白洹焙汀拜汀、“集”和“匝”是音近相通的關(guān)系,而“萃”和“集”卻是義近相通的關(guān)系,“萃”、“集”義通跟“卒”是否有“匝”義是沒有關(guān)系的,前者無法推導(dǎo)出后者。 第二,如果“卒歲”是指——比如說——從今年夏 之月到來年之享月,“卒歲”的時間范圍明明已經(jīng)伸展到“來歲”了,而且就截至到夏 之月之前,那么在提到來歲夏 之月的時候還有必要再說“來歲”兩個字嗎?既然有時候在“夏 之月”前標(biāo)明“來歲”,說明其前面“卒歲”的時間范圍尚未延伸到來歲,所以有時候書寫簡文的人會想到加上“來歲”以表明是次年夏 之月。 第三,如果“卒歲”和“集(匝)歲”的區(qū)別只是后者比前者多數(shù)了一個月份,那么不難理解“卒歲貞”和“集(匝)歲貞”在貞問意圖上其實(shí)都是在貞問未來一年的吉兇休咎,在這一點(diǎn)上它們并沒有什么實(shí)質(zhì)性的差別?墒侨缟纤,“卒歲”和“集(匝)歲”的使用是有嚴(yán)格區(qū)別的:包山簡的“自夏 之月以就集(匝)歲之夏 之月”或“自 之月以就集(匝)歲之 之月”,以及新蔡簡的“集(匝)歲貞,自 ”,這種辭例中“集(匝)歲”的位置上從沒出現(xiàn)過“卒歲”;而新蔡簡“卒歲或至來歲之夏 ”或“卒歲或至夏 之月”,這種辭例中“卒歲”的位置上也從沒出現(xiàn)過“集(匝)歲”。用法如此畛域分明,又該如何解釋呢? 如果按照第二種解釋,把“卒歲”理解為從占卜所在月份直到當(dāng)年年終,就不存在上述那些問題。首先這樣解釋不但有書證上的支持(上文所引),而且符合“卒”字的常訓(xùn)。甲骨文、金文以及先秦文獻(xiàn)中“卒×”之“卒”多表示“×”這件事情的終結(jié)或完成,裘錫圭先生在《釋殷墟卜辭中的“卒”和“ ”》一文中對此有詳細(xì)考證,文中還特別提到“卒”以時間詞為賓語的現(xiàn)象。裘先生說: 古書里的“卒”可以把表示時間的詞當(dāng)作賓語,如《詩·豳風(fēng)·七月》“何以卒歲”,《左傳·襄公21年》所引逸詩“聊以卒歲”。殷墟卜辭中也有這類例子。先看兩條 組卜辭: (60)(引者按:這是原文中辭例編號)丙寅卜,□貞:衣b今月 其 抑,不 執(zhí)?旬六日壬午 。 合21390+40819(參看21394) 此辭卜問從丙寅日起直到這一月終了,“ ”是否會“ ”。[11]…… 丙寅日貞問的“衣b(即“卒)今月”是指從丙寅日起直到這一月的月底,按照我們對“卒歲”的第二種解釋,夏 之月貞問的“卒歲”是指從夏 之月起直到這一年的年終,卜辭和楚簡“卒”字的用法是完全相合的。“卒”字的這種用法一直沿用下來,比如“卒業(yè)”就是指學(xué)業(yè)終結(jié)。按照這種解釋,“卒歲”和“集(匝)歲”用法上的區(qū)別也就容易理解了!凹(匝)歲”指一個固定的時間長度(平年首尾共歷十三個月),所以可以做“某月”的定語,這種做定語的“集(匝)歲”義同于“周歲”,可以翻譯為“一年后的”。而“卒歲”的時間長度是不固定的,取決于起點(diǎn)的月份,但其終點(diǎn)是固定的,即總是本年最后一月,這種詞義的“卒歲”當(dāng)然不能用來做來年“某月”的賓語了!白錃q或至來歲之夏 ”或“卒歲或至夏 之月”就是說:從今年夏 之月到年終,進(jìn)而再到來年夏 之月!白錃q”只是到今年年終,距離次年夏 之月尚早,所以要說“或至”;因?yàn)橹坏浇衲昴杲K,所以提到次年夏 之月有時候會特意標(biāo)明“來歲”。 所以,我們的看法是:無論是常規(guī)性卜筮簡還是非常規(guī)性卜筮簡,“卒歲”都是指從占卜所在月份到歲末這段時間,而“集歲”是指從占卜所在月到次年同一月份;前者是想貞問本年剩余時間內(nèi)的吉兇,后者是想貞問未來一年時間內(nèi)的吉兇,區(qū)別很明顯。上引簡文(20)和(21)在敘述完病情后說“為集歲貞”,而(13)到(19)說“卒歲或至來歲之夏 ”或“卒歲或至夏 之月”,現(xiàn)在我們知道,后者的時間長度其實(shí)就是“集歲”,所以(13)到(21)都屬于非常規(guī)性卜筮簡中的集歲貞類。 附帶提一點(diǎn),關(guān)于楚歷以哪一月為歲首的問題,學(xué)術(shù)界意見很不統(tǒng)一。概括起來,主要有“ 說”、“屈 說”、“冬 說”[12]。上揭簡文(5)和(6)分別在冬 之月和獻(xiàn)馬之月舉行卒歲貞,按照我們對“卒歲”的理解,如果冬 是歲首,那么獻(xiàn)馬就是歲末最后一個月,不會舉行卒歲貞;如果屈 是歲首,冬 就是最后一個月,也不會舉行卒歲貞。而如果 是歲首,最后一個月是遠(yuǎn) ,冬 距遠(yuǎn) 兩個月,獻(xiàn)馬距遠(yuǎn) 三個月,舉行卒歲貞都是可能的,可見我們的觀點(diǎn)對“ 說”是有利的。 -------------------------------------------------------------------------------- [1] 本文所引楚簡出處如下: 包山簡——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 望山簡——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xué)中文系:《望山楚簡》,中華書局,1995年6月。 天星觀簡——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晏昌貴《天星觀“卜筮祭禱”簡釋文輯校》,丁四新主編《楚地簡帛思想研究(二)》,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4月,第275頁。 新蔡簡——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10月。 [2] 陳偉:《包山楚簡初探》,武漢大學(xué)出版社,1996年8月,第152—153頁。李零:《中國方術(shù)考》(修訂本),東方出版社,2000年4月,第280頁。 [3] 關(guān)于卜筮簡中常規(guī)性卜筮和非常規(guī)性卜筮的區(qū)別,參看陳偉:《包山楚簡初探》,武漢大學(xué)出版社,1996年8月,第151—156頁。陳偉:《葛陵楚簡所見的卜筮與禱祠》,載《出土文獻(xiàn)研究》第六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35—36頁。 [4] 晏昌貴《天星觀“卜筮祭禱”簡釋文輯!,第275頁。 [5] 《望山楚簡》,第93頁注釋44。 [6] 王引之《經(jīng)傳釋詞》卷三66頁,岳麓書社,1985年4月。 [7] 《包山楚簡》,第53頁注釋344。 [8] 原注:參看李家浩:《從戰(zhàn)國“忠信”印談古文字中的異讀現(xiàn)象》,《北京大學(xué)學(xué)報》1987年2期。 [9] 原注:參看朱德熙、李家浩:《鄂君啟節(jié)考釋(八篇)》,載《紀(jì)念陳寅恪先生誕辰百年學(xué)術(shù)論文集》,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1989年。按:所引文章又收入《朱德熙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1995年2月,第191頁。 [10] 陳偉:《包山楚簡初探》,武漢大學(xué)出版社,1996年8月,第152—153頁。 [11] 裘錫圭:《釋殷墟卜辭中的“卒”和“ ”》,《中原文物》1990年3期,第14—15頁。 [12] 邴尚白《楚歷問題綜論》,《古文字與古文獻(xiàn)》(試刊號)146—187頁。于成龍《楚禮新證——楚簡中的紀(jì)時、卜筮與祭禱》1—4頁,北京大學(xué)博士論文,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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