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問第三十六_禮記
《傳》曰:「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赣袕闹囟p」,為妻之 父母。「有從無服而有服」,公子之妻為公子之外兄弟!赣袕挠蟹鵁o服」, 公子為其妻之父母!秱鳌吩唬骸改赋,則為繼母之黨服;母死,則為其母之黨 服。」為其母之黨服,則不為繼母之黨服。
三年之喪,既練矣,有期之喪,既葬矣,則帶其故葛帶,□期之□,服其功 衰。有大功之喪,亦如之。小功,無變也。
麻之有本者,變三年之葛。既練,遇麻斷本者,于免,□之;既免,去□。 每可以□必□,既□,則去之。
小功不易喪之練冠,如免,則□思緦小功之□,因其初葛帶。緦之麻,不變 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變大功之葛。以有本為稅。
殤長、中,變三年之葛。終殤之月算,而反三年之葛。是非重麻,為其無卒 哭之稅。下殤則否。
君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為君也。世子不為天子服。君所主,夫人、妻、 大子適婦。大夫之適子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
君之母,非夫人,則群臣無服。唯近臣及仆驂乘從服,唯君所服,服也。公 為卿大夫錫衰以居,出亦如之。當事則弁□。大夫相為,亦然。為其妻,往則服 之,出則否。
凡見人無免□,雖朝于君,無免□。唯公門有稅齊衰!秱鳌吩唬骸妇硬 奪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也。」《傳》曰:「罪多而刑五,喪多而服五,上附下附 列也!
禮記
《禮記》,是中國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書籍。該書編定是西漢禮學家戴德和他的侄子戴圣。戴德選編的八十五篇本叫《大戴禮記》,在后來的流傳過程中若斷若續(xù),到唐代只剩下了三十九篇。戴圣選編的四十九篇本叫《小戴禮記》,即我們今天見到的《禮記》。這兩種書各有側重和取舍,各有特色。東漢末年,著名學者鄭玄為《小戴禮記》作了出色的注解,后來這個本子便盛行不衰,并由解說經文的著作逐漸成為經典,到唐代被列為“九經”之一,到宋代被列入‘十三經”之中,為士者必讀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