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八 表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一上 漢書年表,遍及卿尹。明史所表,止於七卿。清增理藩院,蒙、藏、回諸部,都凡要務(wù),於焉匯歸,輯民綏邊,所任殊重,與七卿等。侍郎之屬,雖曰副貳,然與尚書皆為敵體,題奏之草,有一不畫,例不得上,獎勚罰過,皆所與同;且內(nèi)而樞輔,外而督撫,每由茲選,材雋所萃,未可闕也。光緒之季,增新汰舊,并於名稱亦多更易,依時為表,期無舛漏。管部管院,權(quán)任亦重,以非官制,故概不書。作部院大臣年表。 (表略)
清史稿 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1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
《清史稿》是由中華民國初年特設(shè)的清史館編修的,以館長趙爾巽任主編,繆荃孫、柯劭忞等為總纂,另設(shè)纂修、協(xié)修、提調(diào)、?钡嚷。參加編寫工作的先后有一百多人。《清史稿》于1914年開始編纂,1920年編成初稿,1926年修訂一次,1927年秋大致完稿,前后歷時十四年。對于這樣一部有清一代的正史,“本應(yīng)詳審修正,以冀減少疵颣”但“以時事之艱虞,學(xué)說之龐雜”,尤其因主編趙爾巽“年齒之遲暮,再多慎重,恐不及待”。于是就委托袁金鎧經(jīng)辦發(fā)刊和?淌乱恕S1928年刊印,1929年發(fā)行。